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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市着力抓好“三个强化”切实加强和改进民办高校党建工作

2018-02-28     来源: 教育部官网     作者: 未知

高校思想政治工作简报[2018]第10期总第90期
北京市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认真贯彻落实《关于加强民办学校党的建设工作的意见(试行)》精神,坚持党对民办高校的领导,切实加强和改进民办高校党建工作,充分发挥党组织政治核心作用,始终确保民办高校按照党的要求办学治校、立德树人。
强化顶层设计,构建框架体系。一是系统谋划。北京市把民办高校党建纳入首都教育系统党建整体布局,坚持公办民办一体谋划、党建业务同步部署。市委常委会专题听取民办学校党建工作情况汇报,研究通过《北京市贯彻落实〈关于加强民办学校党的建设工作的意见(试行)〉实施方案》,细化了7个方面任务、38条具体措施,明确了3类责任主体、9个责任部门。二是统筹推进。市委将民办高校党建工作纳入全市基层党建工作重点任务清单,市委组织部、市委教工委3次联合召开民办高校党建工作部署会、推进会和现场会,形成组织部牵头抓、教工委直接抓,社工委、民政局、工商局等部门协同抓,各民办高校党组织具体抓的工作格局。三是做实抓手。市委教工委、市教委、市公安局等多部门联合制定《民办高校党建工作年度检查考核要点》,把党建工作纳入民办高校办学状况年度检查的必查必检内容,党建工作不合格不能评定为“通过”档次,并责令其限期整改。四是严格督查。制定《北京市委教工委领导联系基层党组织制度》,每位领导确定“六个一”的联系点,加强对民办高校党建工作的经常性督查和指导。2017年7月,市委负责同志带头,市委组织部和教育系统两委一室党员领导干部分别带队,组建17个督查组,对各区和民办高校进行党建工作集中督查。
强化制度建设,完善体制机制。一是完善治理结构。市委组织部、市委教工委、市教委、市民政局等部门联合印发《关于将党建工作有关要求纳入民办学校章程的通知》,增加“党的组织和党的建设”一章,确保党组织在学校法人治理结构中的地位。二是推行交叉任职。推进党组织班子成员进入学校决策层和管理层,有序提高党组织班子成员与行政领导班子成员的交叉任职比例。目前,共有51所民办高校党组织书记兼任副校长或分管部分行政工作,占66.2%。部分设党委的民办高校,在二级院系积极开展党政“一肩挑”工作试点,推动党建和业务“双促进”“双提升”。三是健全决策机制。探索建立党组织、董事会、行政班子“三方”协调机制和党政联席会议制度,对涉及学校发展规划、重要改革、人事安排等重大事项,党组织要参与讨论研究,董(理)事会在作出决定前要征得党组织同意。四是推进书记选派。在广泛征求出资人、董(理)事会和各区意见的基础上,起草《北京市选派民办普通高校党组织书记工作实施办法》,确保实现党组织书记应派尽派。
强化基层基础,夯实组织根基。一是规范基层组织建设。实现对有办学行为的民办高校党的组织建设全覆盖,以“一规一表一册一网”为主要载体,构建“B+T+X”内容体系,加强党支部规范化建设。结合民办高校流动党员多的特点,探索完善“一方隶属、参加双重组织生活”新模式,确保让每一名党员都能接受党的教育、管理和监督。加强党员发展工作,市委组织部每年将民办高校党员发展计划单列,2017年9月新增发展计划40个,专门用于发展民办高校优秀大学生和青年教师入党。二是加强思想政治建设。抓好党的十九大精神学习宣传贯彻工作,采取专家导学、博士带学、干部领学、集中研学、党员自学等多种形式,运用“两微一端”、支部学习、班团活动等载体,广泛开展“我学十九大”“读报告学楷模话成长”等活动,深入推进十九大精神进教材、进课堂、进头脑。创新思想政治工作载体和形式,引导学生积极参与志愿服务、赴贫困地区支教等社会实践,不断增强思想政治工作的针对性和实效性。三是强化工作队伍建设。加强教师党支部书记队伍建设,市财政给予每人每月1000元工作激励经费,提高党支部书记履职能力和工作积极性。加强思想政治工作队伍建设,市财政给予每位民办普通高校辅导员每月1000元岗位补贴,并纳入高校辅导员培训基地进行常态化轮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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