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马克思价值理论形成的逻辑推进

2019-01-02     来源: 《马克思主义理论学科研究》     作者: 翁寒冰

马克思的价值理论,是他超越斯密等古典政治经济家的重要理论推进。马克思在不同理论时期,对于“价值”概念内涵的解读都是不同的,其价值理论亦呈现出重要的差别。研究马克思科学价值理论形成的逻辑推进过程,有助于我们澄清对“价值实体”“交换价值”“价值形式”等概念的诸多含混理解乃至误解,从而更为清晰地把握《资本论》中马克思科学价值理论辩证的哲学内涵及其深刻的社会历史意义。
一、从作为交换结果的“等量劳动”到生产过程耗费的“一般劳动”
在《大纲》和《政治经济批判。第一分册》中,马克思作出了其价值理论的第一次推进:从作为交换结果的“等量劳动”推进到生产过程所耗费的 “一般劳动”。在这一时期,马克思总体上主要还是从作为交换结果所形成的等量劳动这一交换价值的角度来理解价值。在《政治经济批判。第一分册》中,马克思第一次开始直接写作“商品”章,并将其作为整个论述的开始。值得注意的是,此时马克思认为作为交换前提的“一般劳动”只是一种观念中的抽象,而作为交换结果的“一般劳动”才是其存在的实现和证明。马克思认为“一般劳动”这一劳动的抽象层面来自于交换关系,是作为交换的结果而存在的,交换建构了劳动的这种抽象性和社会性。
二、从“一般劳动”的实体性范畴到作为资本主义生产结果的矛盾性范畴
从马克思在19世纪60年代上半叶的一系列笔记、手稿中,我们可以发现其价值理论发生了第二次重要的逻辑推进:即从“一般劳动”的实体性范畴推进到作为资本主义生产结果的矛盾性范畴。马克思在《剩余价值理论》中实现了对斯密的双重超越。一方面,他终结了斯密对于商品价值的二重规定,认为商品的价值只来自于内涵的劳动量,而非可购买的(活)劳动量。另一方面,它否定了内涵的劳动量是具体劳动量,即使用价值的量,而是社会必要劳动时间,即交换价值、抽象劳动意义上的劳动量。马克思明确了商品的价值事实上是在生产过程中所耗费的劳动量。也由此推之,剩余价值,即价值增殖,也是在生产领域,而非流通领域发生的。
更进一步,马克思指出,在资本主义分工和交换的条件下,商品的价值决定于生产中所耗费的抽象的劳动量,而非具体的劳动量,由此,马克思作出了具体劳动和抽象劳动的科学区分,从而也作出了使用价值和价值的科学区分。
“社会必要劳动时间”这个概念,就能说明在分工和交换的条件下,所有劳动所具有的等同性,都可以被抽象为社会劳动,只有在这个意义上,才能说明资本主义财富的特殊性,它不是使用价值,而是交换价值,它不是由具体劳动所决定,而是由社会必要劳动所决定。当马克思在作出使用价值和价值、具体劳动和抽象劳动的二分之时,他就完全超越了斯密的价值理论。
资本主义生产不仅生产了剩余价值、生产了资本,还生产了资本主义的生产关系,生产了无产阶级以及与资产阶级日益对立的状况。
三、价值实体、价值量、价值形式的辩证结构的最终形成
在《资本论》第一卷德文第一版中,马克思形成了价值实体、价值量和价值形式的严缜逻辑架构。《资本论》第一卷从商品章开始,是马克思出于逻辑学的叙述需要。从研究的角度来看,作为资本主义生产总过程中的一个环节的商品,本身已经内涵了价值和使用价值的内在矛盾。作为资本主义生产总过程的一个环节的商品,本身包含了资本主义丰富的矛盾在自身中。
马克思在《资本论》第一卷的叙述中,从价值实体开始。所谓价值实体,即凝结在商品中的无差别的一般人类劳动。
作为资本主义普遍商品经济条件下的商品,本身必然已经内涵“一般人类劳动”这一价值实体在自身中。然而,在商品中,这种一般人类劳动的社会属性颠来倒去都是看不见的,它是不能直接呈现的,而只是一种抽象的自身同一性。价值形式的理论则使得价值的内在的否定之否定的矛盾得以充分展开,从商品过渡到货币。
价值形式理论揭示了资本主义生产方式的历史特殊性。商品何以不能表现自己的价值,而必须以其他商品的使用价值来认出其本身的价值?在这里揭示了一个重要的理论质点,即在资本主义社会中必须通过交换来实现商品的价值,也即其社会属性。资本主义的生产方式不同于共同体,正是因为生产资料和产品属于私人所有,商品的价值和使用价值,即社会属性和自然属性并不能同时存在,而始终是割裂存在的。从资本的生产与再生产的整体观之,这种私人劳动事实上已经具有社会劳动的潜在属性,这就是商品中的抽象的价值实体,但私人劳动必须通过交换而实现为社会劳动。因此,当我们在谈论“价值”时,不能仅仅在“价值实体”的意义上把它理解为“一般人类劳动”这种直接同一性,而要理解为不得不以私人劳动为中介的否定之否定的矛盾本身,在这个意义上,只有资本主义条件下才有价值,共同体是没有的,在共同体中,一般人类劳动本身就是现实。而资本主义条件下的价值概念则是价值实体和价值形式这两个环节的内容与形式的否定之否定的统一。
对马克思价值概念的理解,既不能停留在“价值实体”的概念上,即只把价值理解为“一般人类劳动”这种抽象同一性,这一理解虽然看到了价值所建构的商品的“同一性”的社会属性,但不理解价值自身的矛盾性的社会内涵。也不能割裂形式与内容的内在统一,片面强调形式规定性,从而将交换与生产对立起来,得出价值来自于交换领域的谬论。价值形式只是价值概念自身运动的一个环节,商品之所以在交换中才能实现价值,恰恰是商品以及价值的矛盾运动之内在驱力使然。而矛盾在不同的阶段,有着具体的、不尽相同的展开形式。我们不能把商品关系、货币关系和资本关系割裂开来,真正重要的是将它们都理解为价值和使用价值的内在矛盾在不同阶段的展开和表现。使用价值和价值,在单一的商品中,作为抽象的、潜在的二重性,而在商品交换中,就作为一种商品与另一种商品的关系而展开,即商品与货币的关系而展开,在货币流通领域,就作为为卖而买与为买而卖的关系展开,在资本生产阶段就作为生产逻辑和资本逻辑的关系而展开,而后面的阶段总把前面的矛盾作为环节保存下来。马克思科学的价值理论的形成经历了漫长的道路,只有深入地研究这一理论建立过程,才能明白马克思对于古典政治经济的批判和超越,也才能对现今某些似是而非的“新观点”作出准确的剖析和有力的批判。
(作者单位:东南大学马克思主义学院。《马克思主义理论学科研究》2018年第5期,中国社会科学网 阮益嫘/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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