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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育部思想政治工作司关于公布第一批、第二批纳入“高校思想政治工作中青年骨干队伍建设项目”支持计划名单的通知

2019-01-10     来源: 教育部思想政治工作司     作者: 未知

各省(区、市)党委教育工作部门,新疆生产建设兵团教育局,部属各高等学校党委、部省合建各高等学校党委:
根据《教育部思想政治工作司关于启动实施“高校思想政治工作中青年骨干队伍建设项目”的通知》(教思政司函〔2018〕20号,以下简称《通知》)要求,经组织推荐、通讯评审、现场答辩、结果公示等程序,遴选产生第一批、第二批纳入“高校思想政治工作中青年骨干队伍建设项目”支持计划名单(见附件1、2)。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工作要求。入选者要按照《通知》所列管理办法,围绕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定期到高校开展理论宣讲。要围绕高校思想政治工作领域的重点难点问题开展实践探索,形成先进经验和典型做法。要注重培育具有丰富实践经验、较高理论水平的后备力量。要定期提交工作研究报告或政策咨询报告,编写著作或通俗理论读物,牵头开展具有引领示范作用的典型工作。推出一批理论联系实际有影响力、说服力的高校思想政治工作优秀成果,培养一支政治素质过硬、理论功底扎实、工作业绩突出、作风务实清廉的高校思想政治工作骨干队伍,切实提升高校思想政治工作质量。
二、管理考核。坚持目标管理和过程管理相结合,加强工作管理考核。入选者应按照申报书确定的计划与目标,每年提交年度进展报告。两年培育周期结束后,提交总结报告。教育部对入选者的工作进展情况进行考核验收。有关属地党委教育工作部门和高校党委,要高度重视“高校思想政治工作中青年骨干队伍建设项目”支持计划入选者的培育和发展,将其纳入地方和学校人才队伍总体规划,加强工作指导,进行统一管理,提供相应配套经费支持和条件保障。
三、经费管理。支持期内,教育部将一次性拨付20万元工作经费。第一批项目经费已完成划拨,第二批项目经费将于2019年划拨(划拨方式见附件3)。各入选者要严格执行《高校思想政治工作专项资金管理暂行办法》(教财〔2018〕13号)及有关财务管理规定,专款专用、规范高效、合理使用工作经费。

附件:1.第一批“高校思想政治工作中青年骨干队伍建设项目”支持计划名单

   2.第二批“高校思想政治工作中青年骨干队伍建设项目”支持计划名单

          3.第二批“高校思想政治工作中青年骨干队伍建设项目”经费划拨方式说明

教育部思想政治工作司
2019年1月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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