随着党的十九大将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写入党章,坚持以人民为中心思想作为党和国家的基本方略必将长期指导着其建设与发展。要准确理解进而贯彻落实这一重要思想,我们绝不能仅仅停留在对这一思想的教条式灌输上,而应当对其理论溯源、实践原则与路径进行深入的挖掘与研究。
一、马克思需要理论的内核:需要是人的活动和社会历史发展的源动力
一般劳动的过程在马克思的眼里就是人类为了自己的需要以相应的方式对自然物进行占有和改造的活动。在提出劳动的二重性之时,马克思通过对“具体劳动”的分析,指出离开了人的需要,劳动乃至人类的活动就失去了意义。正是因为人的需要是人类所有劳动和实践的动力和目的,才赋予了自然界“价值”。动植物也有需要,但它们与自然界之间的互动无法产生价值关系,只有基于主观能动性的实践,也就是只有需要上升为有目的的劳动,才能产生价值关系。只有自然界的“物”能满足人的需要之时,“物”才有价值,离开了人的需要,自然界就只能归结为一种“自在的存在”。
生产力作为推动历史前进的根本动力,其本质上以满足人的需要为目的。在人的需要不断被生产所满足的过程中,生产力得到了发展,新的生产关系也建立了起来。随着新的物质条件不断被生产出来,人类社会最终从自然界中分化了出来。人类社会从原始社会到资本主义社会的漫长发展历史,就可以看作是人的需要得到了更好更广泛的满足的历史。因此,马克思提出只有在生产力高度发展的基础上,消灭私有制,建立社会主义社会,才能满足人全面、丰富的需要。因为在社会主义前提下所产生的“新的生产方式和新的生产对象”是对人本质力量“新的证明和新的充实”,所以能实现每个人自由而全面的发展。
从马克思运用逻辑与历史结合的方式对需要理论进行阐述的过程中可以发现,人的需要不仅是人一切活动的目的,而且是社会与历史发展的动力源泉。正是在这个需要被不断提出和通过物质生产得到满足的过程中,生产力得到了进步,个人与社会得到了发展。因此,在新时代,我们贯彻以人民为中心思想进而推动个人与社会发展的根本途径就是不断满足人民群众“日益增长的美好生活需要”,这是马克思需要理论对当代提供的理论关照。
二、马克思需要理论对贯彻以人民为中心思想的启示
(一)“人民”概念的内涵及其对贯彻以人民为中心思想的实践原则与路径启示
要真正在现实中贯彻以人民为中心思想,我们需要厘清这一概念的主体“人民”,是应当被理解为具体到每个自然存在的个人,还是应当被理解为一个完全抽象的哲学的社会概念。对这一概念的哲学界定直接关系到我们对“个人”和“社会”需要在推动社会历史发展时所起的不同作用的认识与把握。
1.实践原则:正确看待“个人”与“社会”需要之间的辩证统一关系
社会需要的满足程度将直接影响社会的和谐稳定程度。在奴隶社会、封建社会和资本主义社会,更是因为生产力和分工的进一步发展造成了阶级差别,使得社会关系更加不平衡。在这样的社会背景下,要保证稳定与和谐,社会需要国家采取各种措施将社会的不平等控制在社会各个阶层可接受、可容忍的范围内。反之,如果国家任由利益集团欲望不断膨胀,不断侵害弱势群体的利益,进而损害社会需要,那么社会冲突和阶级矛盾必然会被激化,导致大规模的反抗,社会就会处于动荡不安的状态。
个人需要的满足程度直接关系到社会发展的活力。在《政治经济批判》中,马克思认为由于交换和分工的存在,每个人虽然是在为自己的需要劳动,但他的产品归根到底却是为了满足其他人乃至整个社会的需要。同时,个人的需要也只能从社会或其他人那里获得满足。因此,个人需要的满足情况将直接影响到社会的活力与发展的动力。
通过以上研究我们不难发现,“人民”绝不能简单地被理解为每个自然存在的人的集合,也不能被完全抽象为一个纯粹的社会概念。“个人”与“社会”的需要在推动社会发展过程中分别起到了不同的且不可或缺的作用,我们应当正确认识并把握它们之间的辩证统一关系。只有推动两者共同协调发展才能实现“社会充满活力又和谐有序”的发展目标,才能真正满足人民的“美好生活”需要,进而贯彻落实以人民为中心思想。
2.实践路径:推动“政府”与“市场”形成合力
要推动政府与市场有效地形成合力,需要实事求是地对市场和政府分别起什么作用以及作用的范围进行合理的界定。关于政府与市场调控力量的作用范围和作用类型,在世界范围内有各种各样的研究成果和实践经验,但不该有一个所谓“普世”的标准。因为每个国家或地区的发展状况、国际环境和历史文化都不一样,所以必须根据自身发展状况实事求是地摸索出一条适合自己的道路。因此,我国必须让市场与政府的调控作用目标清晰、立场坚定,一定要避免少数既得利益集团和贪污腐化份子以权谋私,扭曲市场的作用和绑架政府的政策,使市场和政府的调控始终能代表广大人民群众的根本利益。
推动“市场”与“政府”两只手相结合是贯彻以人民为中心思想的必然要求。只有如此,党才能最大限度地调动和汇集全体中华民族的力量,激发和释放每个个体的活力与潜力,同时兼顾个人需要与社会需要、保障社会和谐与发展动力;才能体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的优越性与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的人民主体性,保证改革和发展都是朝着满足人民日益增长的“美好生活需要”的正确方向前进,进而通过满足人民的需要来推动社会的发展与“中国梦”的实现。
(二)“需要”概念的内涵特征及其对贯彻以人民为中心思想的实践原则与路径启示
党的十九大报告中,社会主要矛盾需求侧论述由“人民日益增长的物质文化需要”到“人民日益增长的美好生活需要”的转变揭示出,随着社会历史的发展,我国人民群众的需要也发生了变化。而通过对“需要”这一概念哲学内涵特征的分析,有助于我们准确把握人民群众不断发展的“需要”,进而找到满足人民“需要”的途径。
1.实践原则:准确把握人民需要在新时代的新发展
中国共产党执政以来的历史经验证明,对人民需要把握的准确程度将直接影响到党的路线、方针和政策是否真正将人民利益置于最高位置。
党对人民需要探索的历史过程充分说明,在实践中,党和国家的革命、建设和改革事业是不是真正做到了以人民为中心,能不能想人民之所想、急人民之所急,同我们是否能随着社会历史的发展正确认识并准确把握人民需要的发展,并在这个基础上制定正确的路线、方针和政策,紧紧联系在一起。坚持从我国社会发展的历史实际情况出发,通过对诸多人民需要变化现象的分析抓住其中的本质与核心,并围绕着不断满足人民日益增长的“美好生活”需要开展党和国家的工作,是中国共产党将马克思需要理论与中国具体发展实践相结合所探索出的一条成功道路。
2.实践路径:为人民群众提供基本物质需要保证
中国共产党作为社会生活的组织者能否充分发挥上述应有的作用,还取决于其与人民群众的关系。因此党一定要坚持“从群众中来,到群众中去”的优良传统。从群众中来就要坚持向人民群众学习,毛泽东同志曾指出要向工人学,向农民学,向知识分子学,还要向资本家学。通过学习,对各个阶层、群体人民的具体需要进行充分了解与收集,再对其进行系统的加工、淬炼和提升:去伪存真,去粗取精,由此及彼,由表及里,得到其中最本质、最普遍的需要,进而作出正确的决策;然后,再到群众中去,也就是要把正确的决策传达、贯彻、落实到群众中去,要把群众的心打通、打动,直到把正确的决策化为群众的自觉行动;最后,再进行新一轮的从群众中来、到群众中去的过程。这个不断循环的过程,就是坚持以人民为中心思想不断得到贯彻落实的过程。
总之,对于执政的中国共产党来说,为了贯彻以人民为中心思想,为了满足新时代人民群众日益增长的美好生活需要,不但需要把握人民群众需要的发展,更要通过保证人民基本物质需要的途径,为人民群众需要的多样化发展创造坚实的物质基础与和谐的社会环境。进而在人民群众的需要不断得到满足的过程中,推动经济与社会的发展,推动“两个一百年”奋斗目标和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中国梦的实现。
(作者单位:贵州师范大学马克思主义学院)